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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虽说多数农民朋友外出打工闲置土地,但是如果让他们出售那也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虽说不愿意出售但由于开发商的开发项目导致很多的土地被污染,严重的甚至不长庄稼,这些问题如何能够解决呢?
迫在眉睫——保护耕地
近日,又印发《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重新做了一些规定。要求多整治,少开发。在以前的做法是这块占了地,就在另一边从新开发出一块,或者有的干脆就交钱了事,但现在要求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目的是既要保障经济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支持稳增长重点建设及时落地,又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作用,坚守耕地红线。
现实的问题是这样的
随着发展的需要,农村也加大了建设,但建筑面积有限,所以也有部分发展需求占了耕地,各地持续不断补充耕地,耕地的或是说好的耕地越来越少所以补充耕地数量难度加大,特别是直接开垦补充同等质量的耕地和水田在许多地方难以做到。
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的着力点
1.转变补充耕地方式
将过去以开发为主补充耕地调整为以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补充耕地,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2.“补改结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允许各地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现有耕地相结合的方式即“补改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将“补改结合”应用范围从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进一步扩大到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
3.拓宽补充耕地途径
除耕地开垦费外,允许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他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投入产生的耕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产生的耕地,相关部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耕地等均可用于占补平衡。
4.建立三类指标储备核销制
建立补充耕地数量、产能、水田三类指标储备库,具体建设用地报批时按占补平衡要求从储备库中分类分别核销。
5.采取“差别化”管理方式
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因地制宜统筹指标调剂行为。可区分情况明确调剂政策,对于重点建设项目限定指标调剂价格、优先予以保障,其他建设项目采取竞价方式调剂补充耕地指标;也可采取统一限价交易或市场交易方式,进行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加大对资源保护地区的经济补偿。
耕地占补平衡如何做到保质保量?
日前,国土部印发《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在补足耕地数量的前提下,通过对现有耕地提质改造、以补充耕地与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说白了就是把不好的耕地,通过改善土壤和排灌等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或者通过改造农田水利等设施,将旱地改为水田等,以这样的方式保证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不过,跨省份的耕地占补,如何平衡,仍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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