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间说法》聚焦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农民朋友答疑解惑,让法律条文走出书本、走进田间。本期聚焦的问题是:农户与收购商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如何避免陷入合同陷阱?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贾新芳表示,签订书面收购合同,是规避交易风险的核心方式。首先,合同要明确双方身份。明确收购商身份时,需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行政许可,例如种子、农药经营许可证与相关备案证明,将收购商身份明确写入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主要有以下七项核心问题:
第一,标的条款。明确农产品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约定具体的质量检测标准、检测机构与检测方式。双方要共同约定留样封存。
第二,价格条款。明确单价、总价、计价单位。若在合同中约定价格浮动,需写明浮动范围与价格调整依据,同时明确是否有保底收购价。
第三,交货条款。明确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装卸运输费承担方、逾期交货处理办法等。
第四,付款条款。明确付款时间,约定交货后几日内完成付款;明确付款方式为转账或现金,标注清楚收购商收款的账户信息。
第五,验收条款。粮食等农产品在保存过程中易出现问题,需明确验收时限,约定交货后几日内完成验收;约定验收异议的提出方式;约定农产品质量如不合格的处理方案,例如退换货、降价、拒收货物等;约定收货方在规定期限内若未出具验收手续,将自动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第六,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情形与赔偿标准,尤其约定如果收购商拒收、无故压价、拖欠货款等行为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第七,争议解决条款。明确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方式,例如双方协商、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调解,或约定清楚产生纠纷后上哪儿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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