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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找哪个部门解决?
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农村人口不断迁徙至城中,在城市里安家,而土地就被闲置下来了,不少农村居民们选择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因此土地经营权纠纷也时常发生。但是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法律知识了解不足,那么遇上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找哪个部门解决呢?
一般是有四种途径来处理纠纷:
一、当事人共同协商
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要途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省事省力省钱。
二、村委会协调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三、仲裁解决
调解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不是“一裁定局”的,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满意仲裁可以进入诉讼程序,这会让土地承包经营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另外,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仲裁裁决,仲裁机构没有权力强制执行,所以双方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找哪个部门呢?分为几种情况:
一、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的权属发生纠纷,管辖部门为国土部门、县级以上政府、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为乡政府、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争议属合同纠纷,应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管辖,镇政府无权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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