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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下调
2018年国家继续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等11个主产区实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格中晚籼稻为每斤1.26元,比2017年下调0.1元;粳稻为每斤1.30元,比2017年下调0.2元。
继续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机制。其他粮食产区和粮食品种,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收购工作。
2.执行时间上的延后
中晚稻南方省份从9月16日推迟到10月10日;东北三省从10月10日推迟到11月1日。
3.启动条件上的变化
“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才能启动。
4.收购质量标准的提升
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及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各地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
5.补贴政策上的调整
在补贴范围上,采用的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
在补贴力度上,今年东北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力度将有所变化,其中:玉米补贴将有一定调减,而大豆补贴标准将大范围提高,据此前部分地方公布的补贴标准来看,最高可高达每亩500多元,最低也在200元以上;
补贴发放时间的安排上,原则上10月底前发放完毕,而各地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可能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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